(中央社记者张瑷台北18日电)针对从马来西亚、印尼及泰国产制进口浮式平板玻璃反倾销调查案,财政部今天公告调查最后认定结果,部分厂商确实有倾销情事,将移请经济部在40天内作成倾销是否损害国内产业的最后调查认定。

财政部5月受理调查台湾玻璃工业公会申请对马来西亚、印尼与泰国产制进口浮式平板玻璃课征反倾销税案,财政部关务署今天发布新闻稿公告倾销调查最后认定结果,并表示,部分厂商确有倾销情事。

关务署说明,财政部民国111年11月9日公告初步认定结果,涉案产品有倾销事实,经济部也初步认定,此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,但依调查所得资料研判,还无须为防止台湾产业在调查期间继续遭受损害,而临时课征反倾销税。

针对经济部初步认定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,贸调会官员先前说明,一般而言,若初步认定有实质损害,就会建议课征临时反倾销税,以免在进行最后调查期间,国内产业继续受害,不过,受到塞港缺柜外部因素影响,进口量与价格放缓,因此向财政部建议不课征临时反倾销税。

关务署今天进一步表示,后续调查部分,财政部已依据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规定,通知经济部继续完成倾销是否损害台湾产业的最后调查认定,并评估此案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影响。

经济部应于接获财政部通知翌日起40天内,作成最后调查认定;财政部应于接获经济部通知翌日起10天内,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。

此外,关务署今天同步更新各涉案国涉案厂商的倾销差率;马来西亚Xinyi Energy Smart (Malaysia) Sdn Bhd为20.89%,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为129.32%;印尼PT Asahimas Flat Glass Tbk为10.32%,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为87.76%。

泰国方面,AGC Flat Glass (Thailand) PLC.为0%,其他制造商或出口商税率32.45%。

所谓「倾销差率」,关务署官员举例,假设甲国浮式平板玻璃在该国内销售价为100美元,销到台湾则卖50美元,其中的倾销差率计算,就是100减50,除以卖到台湾的起岸价格,其中起岸价格包含保险费、运费。(编辑:杨凯翔)1120218


转载说明:本文转载自USDT交易平台。 镇江新闻网声明:该文看法仅代表作者自己,与镇江新闻网无关。转载请注明:3国浮式平板玻璃 财政部最后认定部分厂商倾销
发布评论

分享到:

usdt官网下载(www.caibao.it):力撑新导演 惠英红演失明母为小众发声
你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
发表评论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